近日,县委下发通知,要求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上率下加强作风建设,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县委常委带头面向全县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作出10项公开承诺,并要求全县领导干部参照执行。 一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理想信念,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的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坚决维护县委权威,坚决反对任何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 二是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格按照党纪国法和党内法规办事,自觉贯彻民主集中制,带头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三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贵州省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十严禁”》、《贵州省赏干部作风“不准备”》、《贵州省党员领导干部纪律约束十条规定》、州委八项规定、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艰苦奋斗、厉行节约,大力整治庸懒散慢浮腐奢等不良作风,着力整治惰政、躲政现象。 四是严格遵守《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央、省、州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相关规定,坚决拒收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各种财物,不借婚丧事宜大操大办和违规操办酒席,不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收钱敛财,不出入私人会所,不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不违反规定决定、批准和参加用公款或者通过摊派方式举办的种类庆典活动。 五是不干预司法活动,不插手具体司法案件处理,不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等市场经济活动,不插手项目审批、资金管理和资质认定。 六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待遇有关规定,不违规占用住房,不超标配置车辆,不违规买卖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不在公务活动中接受超过规定标准的接待。 七是认真贯彻挂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作用工作条例,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干部,唯德是才、唯才是举、唯绩是举,不在选人用人上打招呼,不搞封官许愿、任人唯亲。 八是树立正确政绩观,重实干、求实效,带头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集中力量解决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做出经得起实践、群众和历史检验的成绩。 九是严格管好亲属和身边的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擅权干政,影响政策制定和人事安排。不利用职权和职务的影响为他们谋取利益。不利用手中权力为配偶、子女、亲属谋取私利,亲属不得在本县和本人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十、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