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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禁党员、国家公职人员利用子女升学、当兵等事宜违规操办酒席借机敛财的通知
来源:中国·贵州·bet36体育在线投注   作者:   时间:2013-07-25 10:05:57   点击率:

    

中共兴仁县纪委 兴仁县监察局

关于严禁党员、国家公职人员利用子女升学、当兵等事宜违规操办酒席借机敛财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委各部、办、委、局,县级国家机关各工作部门,各人民团体,省州驻县单位:

自2010年8月中共黔西南州纪委黔西南州监察局制发《关于制止党员、领导干部请客送礼大操大办的通知》(州纪发〔2010〕14号)以来,2011年州纪委、州监察局又下发了《关于重申严格执行〈制止党员、领导干部请客送礼大操大办的通知〉的通知》(州纪发〔2011〕18号),全县广大党员、国家公职人员严格遵守,广大群众和社会舆论积极监督,县纪委、县监察局对有关违规操办酒席者进行了查处,取得了一定成效。当前,2013年全国高等院校录取工作已陆续展开,我县将有大批高中毕业生升入高等院校就读。同时,2013年夏秋征兵工作也已展开,部分适龄青年即将入伍。为有效预防部分国家公职人员借子女升学、当兵等事宜违规操办酒席、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不准请客送礼的范围

严禁在本人或亲属升学、乔迁、生日、当兵、满月、开业、送彩、下祭等事宜中请客送礼或以其它形式变相操办酒席收受礼金。

二、严肃查处违反规定的行为

对于顶风违纪者,除按《中共黔西南州纪委黔西南州监察局关于重申严格执行〈制止党员、领导干部请客送礼大操大办的通知〉的通知》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外,还实行如下制度:

1、廉政写实制度。凡接到涉及有关人员违规操办酒席的举报、反映,经核实后一律列入其个人廉政档案,今后凡涉及该人员评先选优、年度考核、提拔任用、平级转重等事宜,一律具实出具廉洁自律意见函。 

2、公开曝光制度。凡查处的违规操办酒席、大操大办借机敛财案件,一律在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并在县内报纸、电视及违规人所在单位党务政务公栏上进行公开曝光。

3、主官并联调查制度。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有效预防违规操办酒席、大操大办借机敛财行为,是各单位主要领导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今后,凡县纪委、县监察局接到涉及党员、国家公职人员违规操办酒席、大操大办借机敛财问题的举报和反映,同时展开对其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调查,一旦发现存在宣传不到位、履职不到位、管理不到位,拍得罪人,做老好人等问题,严肃追究该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三、适用范围

全县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的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

四、有关要求

1、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要将本文件印发和传达到每一名干部职工,并制发文件签收表,由领取人签字后,于7月20日前报送县纪委党风室。县教育、卫生、公安、国土等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下属单位的监督管理,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文件传达不遗漏一名干部职工,做到人人知晓,各负其责。

2、各单位要对本单位干部职工子女2013年被高等院校录取、报名参军人员及新购(建)房等情况进行摸排,掌握思想动态,灵活采取签订承诺书、进行个别谈话等形式,教育干部职工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及时提醒打招呼,做到防范在先、提醒在前。

3、对经提醒打招呼后,仍违规操办酒席借机敛财的,要及早向县纪委党风室报告,联系电话:0859-6211748。

举报电话:0859-6212252(12388)

                       

                        中共兴仁县纪委   

                        兴仁县监察局

            2013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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