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风监督哨】“烫手”的中秋节礼
来源: 作者:李娜 时间:2017-06-16 15:12:06 点击率:
在2016年9月14日中秋节前夕,马马崖镇政法委书记苏仕洪敲开了镇纪委办公室的门,将收到的2条硬中华烟,1瓶四五斤左右的山蘑菇油,1盒家乡味道月饼,2瓶五粮液交到了纪委。 这是怎么回事?镇纪委的同志问道。 “这些东西是承包大湾村通组路建设的老板王某送的,前不久,王某在修路时与群众发生矛盾纠纷,希望我能帮忙调解,同时希望在工程结算时给予方便,尽早完成工程结款,便在中秋节前夕将这些礼品丢在我车上溜了。”苏仕洪说道。 礼品被“丢”在车上,苏仕洪没有为之心动,多次电话催促王某将礼品拿回去,但被拒绝了,于是便有了本文开头一幕。 “作为一名领导干部,我深受教育并时时警醒自己,为群众排忧解难是我应尽的职责,不能以此为由收受节礼。无论礼品大小,均违背了中央、省、州的有关规定,今天的心安理得,到明天的放纵和发展,这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苏仕洪在上交收到的中秋节礼说道。 领导干部违规收受节礼,不是给权力的滥用埋下伏笔,就是为已滥用的权力买单,看似人情社会的润滑剂,实则违规违纪的肥幼苗。领导干部要认清公权与私情的分界线,管理服务对象所送或者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礼品,再少再小也不能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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