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要闻

全省纪检监察系统集中开展 “当好党内政治生态‘护

县纪委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 县纪委:开展“访村寨、重监督 李书红到鲁础营回族开展“访 县纪委监察局开展春节走访慰
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纪律审查
百德镇工勤人员文鑫被开除党籍
来源:   作者:   时间:2016-02-02 09:20:08   点击率:

近日,百德镇人民政府工勤人员文鑫被开除党籍。

经查,文鑫于2015年1月23日,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其行为妨害了社会交通管理秩序。2015年10月19日,兴仁县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2个月,缓刑3个月,并处罚金2千元。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2016年1月,兴仁县纪委给予文鑫开除党籍处分,并建议相关单位给予其政纪处分。

上一篇:县环境保护局工作员刘瑜被“双开”
下一篇:县草地畜牧发展中心副主任印忠敏被移送司法机关